天津港两条主干航道扩能 最大单向通航提升至10万吨级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8日
央广网天津3月15日消息(记者陈庆滨 通讯员王薇 任冀川)3月15日,天津海事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在津联合召开了“天津大沽口港区大沽沙航道、大港港区航道扩能增效及船舶航行规则发布会”,《天津港大沽沙航道及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试行)》和《天津港大港港区航道及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试行)》正式生效实施。根据航道扩能增效及航行规则修订,天津港大沽沙航道由5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提升为10万和7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天津港大港港区航道由5000吨级船舶单向通航提升为5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最大单向通航能力大幅提升至10万吨级。两条航道扩能增效将进一步满足大沽口港区及大港港区船舶大型化和多样化要求,有效提高船舶周转和泊位利用效率,促使港口航运更加高效、快捷,助力天津港保税港区及南港工业区快速发展,翻开天津港口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新篇章。
大沽沙航道和大港港区航道作为天津港的两条主干航道,是大沽口港区和大港港区区内企业原料进口、产品下海以及货物中转的海上命脉,为区内企业运营提供了可靠的交通保障,带动了区域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天津港口、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流渠道。
新形势下,围绕着港航企业关于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航能力的迫切愿望,天津海事局会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调研分析,广泛征求和听取各相关部门、各港航企业、各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系统的、全面的、反复的调查、研究、论证和会商,最终完成了两个航道规则的修订任务。
本次修订,天津海事局充分对接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平安港口的建设要求,重点从优化船舶进出港组织效率和提高航道通航能力两个方向发力,从四个方面实现扩能增效:一是实施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实现了“航行计划随时接收,航行动态及时编排”,大幅节约船舶等待时间;二是进一步优化大沽沙航道和大港港区航道船舶单、双向通航标准,提升航道通过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大沽沙航道和大港港区航道船舶富裕水深,统一两条航道的船舶富裕水深要求,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四是明确LNG船舶进出港安全条件,为能源运输提供了安全保障。
这些新规则的实施将推动天津港实现“提质增效”和“港口综合费用降到在全国具有明显竞争力水平、港口作业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智慧港口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集装箱吞吐量达到三千万标箱”发展目标,在建设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平安港口等方面形成强大助力,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船舶进出港效率、码头泊位周转效率和港口物流效率,节约航道维护成本和提高航道维护效率,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